抖音娱乐吃瓜君因转发他人文章被法院判决构成侵害名誉权。法院认为,该自媒体在未进行必要调查的情况下发布了明显可能引发争议、易使原告名誉受损的内容,并未履行审慎注意义务,且作为营利性公司,其发布相关内容系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为,主观恶意较大,具有明显过错,因此被告行为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自媒体承担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余元的侵权责任{error:{code:1121,message:账户存违规行为,账号已被锁定。}}